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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索要买方5万元,这样做合法吗

签了买卖合同,交了1万元定金,现在不想买这个房子了,卖方索要买方5万元,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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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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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合同依法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现在买方违约不要房子,一般而言,按照定金法则,买方支付的定金会被没收。 2、卖方索要5万,可能包含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现买方违约,则要承担违约金。 3、但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与违约金不可同时适用,卖方必须择一主张权利。
  当然,卖方会考虑有利于自己的金额主张。 4、建议:(1)审查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寻找有利于买方的合同条款;(2)即使合同约定了5万违约金,买方也可以要求适当降低。 。

2008-07-04

186 0

他要的五万元应该属于违约金的性质,当定金与违约金并存时,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第114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2008-07-04

175 0

看你合同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有违约金5W的条款,你应该付给对方.如果没有违约条款,对方就不该除了定金外再向你要钱了.

2008-07-04

172 0

这样肯定不对的,既然是按合同的话,你就损失一万,这一万你应该是肯定退不回来的。至于那索赔的5万是肯定不用给他的,你具体的可以打到消费者委员会去咨询一下。

2008-07-04

159 0

当然不合法,既然有定金之约,那你损失的最多是定金1万元,对方其他要求属于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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