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了3万元,开发商开了收据,请问可以要求退房吗?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没签订购合同之类的东西,也没交定金,但交了3万钱,他们开了收据(应该可视为预收款),因为突然资金紧张,想把房子退了,但销售人员说要扣除总房价的百分之二违约金,我也仔细看了买卖合同,上面只是说“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陆拾日之内,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其他也没说我如果提出退房怎么处理,请问这样我可以要求退房啊?请教各位大师!!!。
这个问题你最好直接找他们的销售经理或老总,销售人员当然不愿意你退房了,因为他们有利益在里面。既然没有交定金,合同里也没有注明就不应该收违约金,但目前你的钱在开发商那里,最好的办法是协商,说些好话、软话,不要强调理,开发商也是人,也会通情达理的,你太多好,把你的难处告诉他们,相信是可以要回来的,你的态度、你的耐心很重要。祝你顺利!
这个问题你最好直接找他们的销售经理或老总,销售人员当然不愿意你退房了,因为他们有利益在里面。既然没有交定金,合同里也没有注明就不应该收违约金,但目前你的钱在开发商那里,最好的办法是协商,说些好话、软话,不要强调理,开发商也是人,也会通情达理的,你太多好,把你的难处告诉他们,相信是可以要回来的,你的态度、你的耐心很重要。祝你顺利!收起
那条款只是延期付款的解决办法,而非是解除合同的办法。按照你交的预付款,可以视同为定金(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对方完全有权利全部扣除。所以你想退...全部
那条款只是延期付款的解决办法,而非是解除合同的办法。按照你交的预付款,可以视同为定金(只要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对方完全有权利全部扣除。所以你想退还那3万元,比较困难。
现在房价那么萧条,开发商很难退回你的钱。打官司也没有用,教你比较有效的处理办法。
第一:通过找熟人,最少是与开发商有利益关系的人出面,比如银行的、质量监督局的、房产交易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等等,要他们出面,请开发商负责人吃饭,因为你那3万元,对你来说,是大数,对开发商来说,是小数,他们不会放在眼里,有关他们利益的人出面,他们会权衡的,不会因为这一点小钱,而破坏与他们的关系的。
前提是,必须要有能够请的动开发商负责人吃饭的人出面。
第二:如果实在是找不到上边所说的人的话,连拐弯也请不到人的话,你可以看看,开发商合同里面,有没有重大误解的。
比如你拿到他们宣传彩页,看看里面的宣传,是否有夸大或者诱导性的,然后抓住这一点,和他们交涉,不过成功率比较低,但是比你直接以没有钱购买的说服力强一点,最后的话,损失要小很多。
第三:如果这也行不通,那你只好在网上出卖指标了,看看有人是否愿意买你的指标,便宜点卖,权衡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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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可以要回的,也可以在购房协议里写明,定金在过户时转...
09我08您好: 关于您所提问题,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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