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军事

在清朝审案时常常用刑,甚至大刑,这是当时的法律允许的吗?

在清朝审案时常常用刑,甚至大刑,这是当时的法律允许的吗?

全部回答

2008-07-04

0 0
中国古代都允许,不只清代如此。即使是今日,各国或多或少都在使用这种手段。

2008-07-09

67 0
乱世用重典, 理乱用重刑。 清朝是有康乾盛世,但其入关后整个华夏大地还是兵荒马乱时局多。 清朝是有大清法典,但其马背民族的凶悍与中原儒教理学仁爱有冲突。

2008-07-04

88 0
    在中国古代,用刑是一种审问手段,对于拒不交代的犯人,可以用刑逼他交代。但多是指那种有了证据后又不交代的死硬分子。对于嫌疑不大的犯人,用刑要慎重。至于为什么官员可以在审问时用刑,因为古代刑侦手段落后,官员审案,往往依靠五听,就是自由心证,由官员依靠自己办案经验,断定犯罪嫌疑人有无犯罪。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果官员觉得犯人有重大嫌疑,可以对其用刑,迫其招供。但一般不会用大刑,如果冤枉了好人,又致人重伤甚至死亡,那被御史参一本办案不力,草菅人命,那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官员如果用刑,一般会用五刑中的笞、杖,就是鞭子抽和板子打,但在刑等上有所控制,不能把人打成重伤或致死。  比如说20下,点到为止,如果这样还出不了供,就应该收监了。
   其实古代正直的官员,是不会因为犯人不肯招供而用刑的,他们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再多处查找线索,找出证据给犯人定罪。要是让官员养成动不动就用刑逼供的习惯,那天下的冤案实在是太多了。 五听:指五种具体的审理方法。
    一曰辞听,察其言辞的真伪;二曰色听,察其神色镇静或慌乱;三曰气听,察其呼吸平稳或急促;四曰耳听,察其反应真切或虚妄;五曰目听,察其目光诚实坦然或者惊恐躲闪。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军事
其他社会话题
公务办理
法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军事
军事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