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通常所说的第一、二、三代战斗
战斗机是以代划分的,代是对其技术、性能、战术水平和作战效能的综合评价,划代的尺度是战斗机本身的性能,兼顾其机载武器和设备的水平,目前已被国际航空界广泛接受的划代观点是将50年代初喷气式超音速战斗机问世以来的战斗机划分为四代。 所以,亚音速的喷气式飞机也不属于这个范畴。
第一代战斗机是50年代初开始交付使用的1.3~1.5倍音速(M1.3~1.5)的低超音速战斗机,代表机型是美国的F-100和前苏联的米格-19,它们是50~60年代各国空军的主力机型,现在已经退役,我国生产的歼六飞机就是由米格-19仿制和发展的,曾是我国空军60~70年代的主力机种。 第一代战斗机采用后掠机翼,装有带加力...全部
战斗机是以代划分的,代是对其技术、性能、战术水平和作战效能的综合评价,划代的尺度是战斗机本身的性能,兼顾其机载武器和设备的水平,目前已被国际航空界广泛接受的划代观点是将50年代初喷气式超音速战斗机问世以来的战斗机划分为四代。
所以,亚音速的喷气式飞机也不属于这个范畴。
第一代战斗机是50年代初开始交付使用的1.3~1.5倍音速(M1.3~1.5)的低超音速战斗机,代表机型是美国的F-100和前苏联的米格-19,它们是50~60年代各国空军的主力机型,现在已经退役,我国生产的歼六飞机就是由米格-19仿制和发展的,曾是我国空军60~70年代的主力机种。
第一代战斗机采用后掠机翼,装有带加力燃烧室的喷气发动机和简单的雷达瞄准具,以大口径航空机炮为主要武器。第一代战斗机的机载设备数量少,水平也低,主要是通讯电台、高度表和无线电罗盘以及简单的敌我识别装置。
其主要的作战方式是近距格斗,尾追攻击。
第二代战斗机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装备空军的,最大速度为2倍音速(M2.0)一级的战斗机,美国以F-104、F-4为代表;前苏联以米格-21、米格-23为代表;法国的“幻影”Ⅲ、“幻影”F.1以及瑞典的saab-7等均属这一代。
我国在米格-21基础上研制的歼七机和自行研制的歼八也属这一代。目前,在美国和俄罗斯,第二代战斗机已经基本退役,在发达国家虽仍在使用,但正逐步退役,而在广大发展中国家,第二代战斗机仍是主力,估计要服役到2005~2010年。
第二代战斗机采用了大推力涡轮喷气发动机,最大平飞速度超过M2,装有独立的航空电子设备系统,如单脉冲雷达、导航计算机、惯导系统等,具有全天候作战能力。还装备了中距空-空导弹,主要采用近距格斗,并具有中距拦射能力。
第三代战斗机是70年代中期开始装备空军的,以高机动性为主要特点的超音速飞机。典型机型是美国的F-15、F-16,俄罗斯的米格-29、苏-27以及法国的“幻影”2000等。无论是F-15和F-16,还是米格-29和苏-27,都有一系列改型,它们是当前美俄战斗机生产的主要产品,也是国际战斗机市场的热门产品。
目前,在美国、俄罗斯及西欧、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第三代战斗机已是空军海军的主要装备,有一定实力的发展中国家也都装备了一定数量的这种飞机。第三代战斗机的最大特点是具有高机动性,其爬升率、盘旋半径、盘旋角速度和加速度等都较第二代战机有显著提高,它既可作近距格斗,也有超视距能力,同时还有全向探测和攻击的能力。
目前被称为第四代的战斗机有美国的F-22战斗机,以及尚在研制中的美国JSF(联合攻击机)和俄罗斯的Ⅰ.42战斗机,第四代战斗机最大的技术特点是具有高机动性、超音速巡航、很好的隐身性和短距起落能力。
第四代战斗机通过使用高推重比、小涵道比的发动机和采用先进的气动布局,实现了不开加力的超音速巡航能力(M=1.5左右),一改前三代战斗机的只有亚音速巡航能力的状况,第四代战斗机通过气动外形设计、进气道设计、座舱和雷达罩设计、全埋武器舱和飞机涂层等综合隐身技术,使其雷达反射截面积(RCS)和红外特征比第三代战斗机降低1~2个数量级。
在飞机的机动性方面,第四代战斗机在亚音速机动方面与第三代相当,但具有远远超过第三代的超音速能力,可以完成超视距空中作战。第四代战斗机还具有过失速机动能力和高敏捷性。
除此之外,第四代战斗机还采用了30%~50%复合材料的集体结构,装有推重比为10一级的并且有推力矢量控制技术的先进航空发动机,装有相控阵雷达并具有远程发现、识别和跟踪能力,具有同时搜索8-10个目标并能选择优先攻击顺序的能力。
航空电子设备形成了以传感器、处理器、显示器等功能组成的高度集成系统(即人机界面良好的“玻璃坐舱”),把过去自成体系的雷达、惯导和平显等分系统综合起来,实现飞行控制、火力控制与推力控制的综合控制。
机载武器采用主动雷达制导。与此同时,第四代战斗机还具有大航程、大作战载荷、高出击率、高可靠性、高维护性和高生存力等。
总之,第四代战斗机主要特点是,高的敏捷性、好的隐身性、短距起飞着陆能力、超声速巡航能力、多目标攻击能力、内藏式武器设计、 空中加油能力。
“代”的划分实际上是对武器装备技术、战术性能水平的一种反映。目前,世界上对武器装备划代的方法还没有统一标准,基本上是以技术水平和战术性能来区分。飞机的分代已经有了普遍的共识,其原则主要有:
1. 各国战斗机的分代标准应是统一的,应以技术最先进的国家的典型战斗机为代表,作为统一分代的标准。
2. 各国飞机的主要战术技术性能要有“台阶”性的差别和提高。也就是说,“换代飞机”的技战术性能与上一代飞机相比必须有“质”的飞跃。确定分代标准的战术技术性能,是决定飞机作战效能的关键因素和代表航空技术新水平的关键技术。
无论是F-15和F-16,还是米格-29和苏-27,都有一系列改型,它们是当前美俄战斗机生产的主要产品,其中,最新型号改进型已经可以说达到“三代半”或者“准四代”飞机水平,但是,还是被划入三代机范畴。
3. “换代飞机”必须是一个时期的主力机种,具备了相当的作战能力和经历了一定的实战使用与考验。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苏联或者俄罗斯的划分标准米格19属于第一代,米格21属于第二代,米格23属于第三代,米格29、苏27属于第四代,目前,俄罗斯正在研制第五代战机,估计2010年装备。
大体上,其第五代对应美国的第四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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