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7年至2005年在电信公司任机线员,工资是由邮政折子上发放.(公司当时称为临时工).做相同的工作,工资.奖金是正式工的一半.
2006年到现在与电信公司签的是叫为<三代业务.>的合同.每月收入由机房看守150+话费*5/000+装移机数量*30元组成,由电信公司按月计发.公司称我们为<代办员>,在此其间公司与我们共签了3次合同,并在其间为我们买了1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并多次培训,并由劳动.安监部门核发了<特种行业操作许可证>(但一直由公司保管着). 这10年来,我一直对工作兢兢业业,无差错.还是得过多次表彰.请问我们这种情况有权利要求公司签无固定长期合同么?我们只求老来由所养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