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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企业干临时工满十年享受啥待遇

1995年12月至今在集体企业干临时工已满十年,单位一直未给交养老保险,现要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单位给补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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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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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改革开放后用工制度的改变,所谓城镇工,固定工等,已经被合同制工人取代,临时工这个特定历史情况下的用工制度已逐步淡出市场,纳入合同制(短期合同)的范畴。因此,象你这种在集体企业以临时工身份已连续干满十年的情况,确实已不多见。
  但即使企业始终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你十年的工作经历已与企业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金等。
   因此,企业不给你投保,既违反了国家规定,又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与你形成了劳动争议,你可以向企业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企业为你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金等。
    如果企业在你合同尚未到期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则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度为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月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

200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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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让企业补交养老保险。 2.具体金额各地区不一样,每年度也不一样,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查询。

200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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