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国债哪一年为调整阶段?发生
调整阶段1996年至1999年为调整阶段,在这一时期,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一是1996年国民经济成功实现了“软着陆”,走上了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轨道;二是1997年下半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并波及我国,为抵御其影响,中央决定从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这一阶段的凭证式国债发行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宏观经济环境特点,适应国债市场的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品种,满足购买人投资需要,加强凭证式国债规范化建设,防范凭证式国债自身的风险。 既满足了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又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促进了国债市场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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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阶段1996年至1999年为调整阶段,在这一时期,我国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两次重大变化,一是1996年国民经济成功实现了“软着陆”,走上了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轨道;二是1997年下半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并波及我国,为抵御其影响,中央决定从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这一阶段的凭证式国债发行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宏观经济环境特点,适应国债市场的发展要求,不断丰富品种,满足购买人投资需要,加强凭证式国债规范化建设,防范凭证式国债自身的风险。
既满足了宏观经济政策的需要,又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促进了国债市场的整体发展。
1、配合国债市场改革需要,扩大凭证式国债发行规模,支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实施。首先,为配合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实施,这一阶段凭证式国债的发行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1996-1999年,凭证式国债发行总量高达5670多亿元,占同期内债发行总量的47%。
其次,凭证式国债发行规模的安排张弛有度,为国债市场化改革创造了良好条件。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1996年为配合记账式国债尝试市场化发行,适当压缩了凭证式国债发行量,发行额仅为300亿元,是十年来的最低水平;二是1997年在中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的背景下,商业银行撤离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随之建立。
但初期银行间市场流动性较弱、国债发行容量有限,因此,大量减少了记账式国债的发行量,而代之以凭证式国债。1997年和1998年凭证式国债发行量为1643亿元和2200亿元,分别为同期记账式国债发行量的4。
78倍和1。45倍,为国债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做出了贡献。
再次,适应了无记名国债退出国债发行市场的需要。随着凭证式、记账式国债发行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国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此时,无记名实物国债的管理弊端日渐显现出来:一是随着债券托管系统的建立,可交易的无记名国债大多以电子记账形式进行交易,债券实物存在的必要性降低;二是债券实物设计、印制、调运、保管等成本大大高于凭证式国债;三是由于实物国债的可流通性和可仿制性,存在被大量造假的可能,隐藏着骗兑的风险。
为适应市场化改革要求,合理调整国债品种结构,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决定,将1997年原计划发行的400亿元无记名国债全部改为凭证式国债。至此,无记名实物国债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最终退出国债舞台。
2、扩大凭证式国债承销机构范围,规范承销机构管理。
经过几年的努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逐步壮大并基本具备了承销凭证式国债的能力。为了进一步促进凭证式国债发行,1997年,财政部和人民银行首次进行了扩大凭证式国债承销机构数量的尝试。
当年新增凭证式国债承销机构50家,其中股份制商业银行10家、城市商业银行40家。凭证式国债承销机构的增加,对促进凭证式国债的顺利发行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为未来凭证式国债承销团的组建奠定了基础。
3、合理调整凭证式国债发行条件,增加凭证式国债发行品种。根据1996年以来储蓄存款利率持续下降、凭证式国债持续热销的实际情况,这一阶段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利率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以5年期凭证式国债为例,其票面利率从1996年的13。06%,下降到1999年的5。13%(指1999年凭证式一期国债)。凭证式国债利率高出储蓄存款利率的差额,也从1996年的1个百分点,下降到1999年的0。
63个百分点。
为满足不同投资者的购买需求,均衡债务负担,1997年凭证式国债发行期限进行了多元化改革,尝试推出了2年、3年和5年期三个品种。同时,发行对象也开始扩大到各类社会投资者。
4、丰富凭证式国债金融功能,满足持有人融资需要。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办法》的通知”,通知规定,199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可在原购买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业务。
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起点为5000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品面额的90%。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业务的推出,不仅完善了凭证式国债的金融功能,满足了持有人短期融资的需要,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开展和凭证式国债的顺畅发行。
5、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由于1996年以前国债品种较为单一,因此,此前发行的各类国债名称均统称为国库券。为合理划分国债品种、规范国债名称,1996年,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下发文件,将“国库券收款凭证”规范命名为“凭证式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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