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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怎么处理账务?

小额贷款公司怎么处理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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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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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首先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书,经调查、审查、审批及贷审会审议通过后,双方商定贷款的额度、期限、用途、利率等,并签订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填写一式四联借款凭证。
  其中:第一联客户,第二联借方凭证,第三联信贷部门留存,第四联借据。  客户在在第二联、第四联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经风险部门审查并有权人签字,送会计部门凭以办理贷款的发放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借款凭证后,应认真审查各栏填写是否正确,大写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印鉴是否合规,有无相关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应作如下处理:   填制转账支票交与客户(网银汇款或到银行柜面办理汇款转账),依据相关凭证作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贷款户   贷:银行存款(现金)   第四联“借据”由会计部门留存,按到期日排列保管,据以按到期日收回贷款 二、到期收回贷款的核算。
       贷款的及时收回是贷款会计核算的重要内容。会计部门应经常查看借款借据的到期情况,在贷款快到期时,应与信贷部门联系,由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准备还款资金以备按期还款。客户将还款支票(或现金)交至会计部门,若为支票,会计人员收到后先给客户打收据一张,标明“今收到××交来还款转账支票一份,出票人××,金额××,支票号码××”,及时将支票存入开户银行,待支票到账后方能予以结清贷款处理。
    据此填制一式三联收款凭证,其中:第一联信贷部门,第二联会计记账,第三联交客户,备注栏注明“归还×年×月×日,第×号贷款”的字样。 三、贷款展期的核算。   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以前,向信贷部门提出展期申请。
  但每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的期限。  对展期贷款,全部以展期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计息。展期申请经信贷部门审查同意后,借贷双方签订展期协议,信贷员填制一式三联《贷款展期凭证》,借款人签章并经公司内部有权人签字后,一联留存备查,其余两联作贷款展期通知交会计部门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会计部门接到《贷款展期凭证》后,应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有关签章、签字是否齐全;展期贷款金额与借款凭证上的金额是否一致;展期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是否第一次展期;展期利率的确定是否正确。  审查无误后,将一联贷款展期凭证退借款人收存,另一联贷款展期申请书附在原借据之后,按展期后的还款日期排列保管,无需办理转账手续。
   四、逾期贷款的核算。   借款人借款到期不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未经同意,不按期归还借款,则为逾期贷款,银行应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在借款凭证上注明“××年×月×日转入逾期贷款”的字样后,另行保管。
    从逾期之日起至款项还清前一日止,除按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还应按实际逾期天数和合同约定罚息率计收罚息。 五、贷款利息的核算。   公司对企业、单位、个人发放的各种贷款,均应按规定计收利息。
  贷款利息的计算,分为定期结息和利随本清两种。 一、定期结息。 定期结息按季(月)计息,每季末月(月)20日为结息日,会计人员分户按贷款金额及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息基数,即:分户计息基数=贷款金额×实际使用天数。
    依照计息基数分户计算利息。其计算公式为: 应收利息=计息积数×(月利率÷30) 利息计算出后,编制一式三联利息计算清单。其中:第一联作借款账户的借方凭证,第二盖盖章后作借款人账户的支款通知,第三联代替“利息收入”科目贷方凭证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贷款户 贷: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利息??××贷款户二、利随本清。
     利随本清,也称逐笔结息方式。贷款到期,借款人还款时,应计算自放款之日起至还款之日前一天止的贷款天数,然后利用下列公式计算利息。 应收利息=还款金额×天数×日利率(月利率/30) 借款人若在贷款到期前归还本息的,其利率仍按原借款合同中规定的利率计算,但期限应按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六、逾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对逾期贷款利息应分段计算,即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到期日止为一段计息期,这段利息既算头也算尾,按借款时所定利率计息;从货款到期日的次日开始,到收回货款日止,这段日期是算头不算尾,但要按一定百分比加计罚息,加收的罚息也计入利息收入科目,但应与正常利息分开;对已产生利息迟交的,按合同约定计收复息,会计处理等同于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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