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间接损失应提供一些什么证据?
我公司(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作合同, 由被告提供演出场地, 我公司组织演出,同时经营与演出相关的服务项目。在但试业期间, 被告发生了违约行为, 以致合同无法履行, 且给原告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后原告向对方发函中止履行合作合同。
向本地律师咨询时, 律师的意见是: 原告的预期营业收入也是间接损失, 且较容易被法院所支持。 所以在起诉对方违约故要求赔偿时可以增加此项。
但由于违约行为是在试业期间发生的,原告并无此项营业收入的相关证据;且未找到同行业经营此类项目的证据。
请问起诉中是否需要增加此项诉求呢?如果增加,那么应提供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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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作合同, 由被告提供演出场地, 我公司组织演出,同时经营与演出相关的服务项目。在但试业期间, 被告发生了违约行为, 以致合同无法履行, 且给原告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后原告向对方发函中止履行合作合同。
向本地律师咨询时, 律师的意见是: 原告的预期营业收入也是间接损失, 且较容易被法院所支持。 所以在起诉对方违约故要求赔偿时可以增加此项。
但由于违约行为是在试业期间发生的,原告并无此项营业收入的相关证据;且未找到同行业经营此类项目的证据。
请问起诉中是否需要增加此项诉求呢?如果增加,那么应提供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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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原告)与被告签订合作合同, 由被告提供演出场地, 你公司组织演出,同时经营与演出相关的服务项目。
在但试业期间, 被告发生了违约行为, 以致合同无法履行, 且给原告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应当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规定的可以利益损失(有的称作间接损失、消极损失)。这里的是指,违约行为的发生导致受害人丧失了合同如期履行下所能够获取的预期利润等财产利益。在可得利益损失的计算方面,如果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案件中的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确系违约方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所直接造成的,且这些损失是违约方在与受害人签订合同时所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则违约方应当依法赔偿这些损失。
司法实务中,确定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的办法,
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可分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两种。约定赔偿优先于法定赔偿。
1、约定赔偿指损失额的计算按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的计算方法产生。本案中如果你们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就可以。
2、法定赔偿指损失额的计算没有上述约定时由法院根据案情依法确定。本案中,主要是经营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可以运用收益对比法确定。即依通常方法比照受害人相同条件下所获得利益来确定应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
也可以用衡情估算法确定。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纠纷案件中难以准确地确定受害人的可得利益损失数额时,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衡情估算,依自由裁量权,责令违约方支付一个大致相当的赔偿数额,以合理填补受害人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以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数额为基础,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定应受赔偿的可得利益损失。
祝你们公司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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