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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几个问题

婚姻很短暂,几个月。1、结婚时户口还是未婚时候的状态,没有随男方。离婚时在婚姻登记处是否要在户口本上盖章显示离婚等情况? 2、如果户口本上不显示离婚,再婚的话,在别的地方登记处是否能隐瞒以前的婚姻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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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2

0 0
现在办理离婚很方便 只要到男女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均可办理 办理后,登记机关给你们发个离婚证书,你就是自由人了 如果你没有办理离婚,如再婚时,你的婚姻就不受法律保护,因为你没有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陈述事实 人为什么要做不保护自己的事呢

2007-10-23

51 0
1、在户口本上记载事项是公安部门的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在上面作任何记载的; 2、你为什么要隐瞒婚史?怕未来的丈夫知道?如果你去找一个非常在乎女方婚史的男人做丈夫,隐瞒婚史,无异与在自己未来的家庭里安放了一个定时炸弹,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爆炸的。

2007-10-22

19 0
那就没用变户口。

2007-10-22

30 0
1没有必要,离婚有文书,其效力高于户口本。 2不能,登记处有确认您婚姻状况的义务,他们根据您提供的材料,会进行核实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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