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工业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建酒店对外营业违法吗?
1、严重违法 2、我国建设用地一般又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政府用地、军队用地等,各类用地之间的变更手续十分严格; 3、酒店只准建在商业用地上,你在工业用地地上建酒店严重违法; 4、你必须首先变更土地用途才能建酒店,而现在商业用地一律采用招拍挂方式,呵呵,很复杂的手续。
这种事情很常见,尤其是国有企业,甚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甚至很多城市的国土局、规划局自己就出租办公场所作为酒店,有的城市的国土局的底层楼房全部出租作酒店。 就是处罚也是补办手续而已。
严重违法.建酒店对外营业,用地只能是招拍挂,工业划拨土地是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在工业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建酒店,首先得规划立项,接着得交出让金(招拍挂方式).
《土地按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从这一规定来说,国家
只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种。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这样看来,在工业划拨土地上建酒店,只是在小分类上即工矿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的差别。
问题不太大,只要请当地规划部门批一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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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块土地的划拨都得征得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的许可的,规划好的工业土地一般不能用于建酒店对外营业,如果真的要建酒店对外营业,要向上请示,政府同意后才能划拨.
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