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当然能。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的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 其中只说的是“血亲”,即存在血缘关系的,不涉及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兄妹,因此,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兄妹结婚不被法律所禁止。
民事行为遵循的原则是:法无禁止即许可。既然婚姻法没有限制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兄妹之间结婚,就是可以的。 伦理问题,不是法律考虑的范围。
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兄妹能否结婚 ……原则上---可以,因为法律并不禁止。 但,实践中不支持,因为毕竟是姻亲关系,有违社会伦理,有了后代都不便称呼。 实在不能说服的,应当给予依法登记结婚。
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