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还有问题上次问题: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他父亲送给他一套央产的房子,产权房,是他父亲的名字。男朋友为了表示对我的爱,打算把房子过户成他的名字后再过户成为我们俩共同的名字。问题1.请问能否一次过户成我们俩个人的名字?可是现在房子在给他父亲的车贷做抵押,暂不能过户。他父亲说可以先去做一个公证,等到还完车贷再过户。我和我男朋友不大放心,因为他还有一个结了婚的姐姐。问题2.未还完车贷是不是不能过户?问题3.如果不能过户,去做公证有法律效应吗?需要什么手续?问题4.需要说明他姐姐没有这个房子的产权吗?要写明吗?1、可以以此过户成你们的名字,就是房产共有;2、为还完车贷房产本处于抵押阶段,是不可以过户的;3、公证只能证明这种承诺关系的存在,而不能代替过户;4、即使不说明他姐姐有没有产权,只要是指明了给与某个人那么就可以了,他的姐姐就没有参与分配的权利,除非该房产在过户前成为遗产。此外,由于是央产房,还要考虑是不是具备上市条件的问题新问题:1.如果车贷还完,我们暂不过户,手里的公证书能证明是我和男朋友婚前共同财产吗?2.如果还没过户的时候他父亲去世,我们的公证书有效吗?那去世后如何过户?手续是否比没去世的时候还复杂?他姐姐有权分房子吗?谢谢
答:1.公证书在撤消前都有效.但是,"我和男朋友婚前共同财产"是你杜撰的新词,婚前你们各自拥有属于你自己即使今后离婚也不能改变性质的财产,只有结婚后你们才拥有共同财产.房子是男方父亲的,你的准公爹只要不改变主意,无论何时你都拥有一半产权(如果公证时写明如果离婚房产属于谁就属于谁);
2.其实已经回答了:房子是男方父亲的,你的准公爹只要不改变主意,无论何时你都拥有一半产权(如果公证时写明如果离婚房产属于谁就属于谁),旦愿他死前没有改变承诺也没有撤消公证.他死后公证仍然有效而且更保险了---因为没人能改变了.过户也没有什么麻烦,只是多开一份死亡证明.他姐姐是无权分房的.总之,你就放心嫁了吧.
哎!现在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