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念、做、打是戏曲表演中的4种
艺术手段,同时也是戏曲演员表
演的4种基本功,通常被称为“四功”。“唱”指歌唱,“念”指具有音乐
性的念白,二者构成歌舞化戏曲表演艺术两大要素之一的“歌”;“做”指
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打”指武术和翻跌的技艺,二者结合,构成另一大
要素“舞”。
戏曲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逐渐融合唱念做打各种艺术手段,为搬演
故事、塑造人物形象服务。早在汉代百戏中就有《东海黄公》的节目,通
过武术和杂技,表演简单的故事。
唐代盛行歌舞,以载歌载舞著称。宋杂
剧演出分“艳段”、“正杂剧”、“杂扮”三部分,把歌舞、戏剧、杂耍集于
一台,起了相互影响和融合的作用。 元杂剧在表演上已有简单的武打。
明
代弋阳、昆山诸腔勃兴以后,在声乐和舞蹈技艺的结合方面渐趋完善。清
乾隆、嘉庆年间,徽调与汉调合流,继承昆、弋的传统,吸收各种地方戏
的优点,逐步向京剧演变,大致到了同治、光绪前后,一个以唱念做打多
样统一的完整艺术形式才日臻成熟。
中国戏曲剧种繁多,表演上运用的艺术手段也各有侧重。大抵搬演生
活小戏的花鼓、采茶等系统的剧种,载歌载舞;由坐唱形式搬上舞台的滩
簧、曲子等系统的剧
种,侧重说唱;昆曲、
高腔、皮簧、梆子系
统的剧种,唱念做打
四功并重。
中华人民
共和国成立以来,各
剧种相互促进,共同
提高,上述差别已逐
渐缩小,各剧种大都
具备了唱念做打a的艺
术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