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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民法法系”?

什么叫“普通法法系”? “普通法”和“根本法”是一对概念,这的“普通法”和“普通法法系”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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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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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本法与普通法是根据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而分类的,宪法即为根本法,而其他法律为普通法。   普通法和普通法法系: 普通法法系中的“普通法”并非上述所说的除去宪法的其他法律,而是指的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
  在英美法系中,与普通法相对应的概念是衡平法,普通法与衡平法都是判例法。 所以,我们所说的根本法和普通法这一对概念是基于大陆法系的;而“普通法系”中的“普通法”和衡平法是一对概念,是基于英美法系的。
     不知道我这么解释你是否明白了~。

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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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法系 它最早起源于古代罗马法,是以《民法大全》所规定的概念和原则作为基础,吸收了日耳曼的习惯法和寺院法发展而来的,以拿破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系。所以,有些西方学者倾向于称这个法系为罗马--日耳曼法系(Roman-German Legal System或现代罗马法系。
    由于民法法系是以罗马法中的《查士丁尼典》为主,在欧洲大陆首先出现和发展的,故又称为成文法法系或大陆法系。 普通法法系 它从12世纪由英格兰的王室法官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发展而来,有着浓郁的日耳曼历史气息,有着一些独特的制度(如令状制度、陪审制等),在初期还有严格的形式主义特征等。
    而且,正如很多人都知道的那样,这里的"普通"(common)其实并非真正的平凡、普通的含义,而是"共同"的意思。其原因也正在于,是这些王室法官通过长期的巡回审判将各地纷繁复杂的习惯法统一起来,形成了适用于整个英格兰的共同的法律。
  
  在这个意义上,它和衡平法、制定法相并列,统称为英国法的三大渊源。   “普通法”和“普通法法系”是有关系的,普通法是普通法系形成的基础,普通法系是由一系列具有相同历史渊源的国家和地区所使用的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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