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钱还钱方面的法律有哪些?
借钱不能随便
在日常生活中,出于亲情友情,肯定会遇到有人向你借钱。也许你会想:这有什么难的,既然借,数钱就是了。可是,一旦发生纠纷,后果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借钱给他人也是挺有讲究的,起码以下9点要注意。
1。查清资信
俗话说“借钱一副脸,还钱一副脸”。不能被花言巧语所迷惑而心慈手软。在决定借钱之前,要从平时交往过程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借者的信用情况。 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2。摸清能力
对偿还能力作出充分的估价。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又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给他,对能力较弱的适当少借。对借钱数目大而又无偿...全部
借钱不能随便
在日常生活中,出于亲情友情,肯定会遇到有人向你借钱。也许你会想:这有什么难的,既然借,数钱就是了。可是,一旦发生纠纷,后果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借钱给他人也是挺有讲究的,起码以下9点要注意。
1。查清资信
俗话说“借钱一副脸,还钱一副脸”。不能被花言巧语所迷惑而心慈手软。在决定借钱之前,要从平时交往过程中出手是否大方、用钱有无计划、有无正当收入等细节综合分析借者的信用情况。
对出手大方、花钱无度、不守信用者坚决不借。
2。摸清能力
对偿还能力作出充分的估价。对一时急需如看病、上学、建房又有偿还能力的尽可放心地借给他,对能力较弱的适当少借。对借钱数目大而又无偿还能力的,宁可送笔小钱也不能按其要求全额借。
因为没有偿还能力者即使打官司也还是难以执行。
3。问清用途
对方生活或正当经营借钱可以借,而用于赌博、非法经营的千万不能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信贷关系不予保护。
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即收缴非法活动财物,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等。
将钱借给他人用于非法活动,就意味着不仅血本全无,还要赔进罚款。
4。立张字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诉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俗话说口说无凭,有纠纷打起官司来既不凭嘴说也不是凭良心,一切只能凭证据。借钱时要请对方写张字据,千万不可碍于情面,只凭口头承诺。写字据时要注意载明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日期,所有数字要大写,字据的文字之间不要留空白,以免日后被添字加字,写字据时尽量不要涂改,有涂改的要加盖印章。
5。定好还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请求返还,借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无能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归还。
”虽然不约定归还期限你随时可以要求返还,但却让对方有了无限期拖延不予偿还的机会和借口。借钱时约定还期给对方约束,有利于及时偿还。
6。约定利息
《贯彻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22条规定:“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
如因利率发生纠纷,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第123条还规定:“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准许。
”第124条又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第125条规定:“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
当然,也不能将利息定得过高。因为《最高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也就是说,借款时双方最好约定利息,同时又不能利滚利,也不能在借款时就将利息扣除,更不要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
7。有人见证
也许借多借少及有关钱的来龙去脉你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确实这也是个人秘密。
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想法。但法院审理这类纠纷时,除了必要的书证,有时还需要必要的证人证言来相互佐证。因此,借钱给他人要与家人商量。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因借钱而影响家庭内部矛盾,更重要的是可以多让人知道发生了借钱的事儿。
一旦有纠纷也好有个证明人。最好是请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人在场,这样的证人证言更有效力。同时记住有关细节,如所借面额、张数、包钱装钱的纸和包、在场人的姓名等,这些细节有助于到法院诉讼时向法庭举出充分有力的证据。
8。找个担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找个担保后无疑为你收回借款加上了一道保险。即使借款人不能偿还,还可以向担保人求偿。
9。及时追索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上对提起诉讼有时效的规定,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强制手段保护自己权利的机会。对按约定期限不能及时归还的要及时追索,千万注意不能过诉讼时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