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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县令相当于现在什么官职

法院院长还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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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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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名。战国时三晋(魏、赵、韩)和秦已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秦商鞅变法,并诸小乡为县,置令及职责。县令本直隶于国君,战国末年,郡县两级制形成,县属于郡,县令成为郡守的下属。
  秦、汉法令规定,人口万户以上的县,县官称县令,秩六百石至千石;万户以下的称长,秩三百石至五百石。  汉以后放宽尺宽,《晋令》云:“县千户已上,州郡治五百已上,皆为令;不满此为长。
  ”(见《北堂书钞》七十八)所辖户数不及汉制十分之一。南朝县,户数一般很少,而《宋书·州郡志》所载,大多为令。后遂一律称令。《隋书·百官志》只说陈五千户以上县令与五千户以下县令,不提县长。  北齐县分九等,县官一律称令。
  影视作品中的清朝县令形象隋、唐因之,只以县的等第,分定县官品秩,唐县令,京县、畿县正五品上有与正六品上,余自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下,宋县令只存虚名,以京朝官任其职,称知某县事,因而有知县的名称。元为县尹。
  
  明、清以知县为正式官名。辛亥革命后,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称县知事;国民党统治时期称县长, 我党执政后,县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  县长是一个县的第二把手(仅次于中共县委书记),一般也是该县的中共县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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