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纠纷我姥爷\姥姥有三个儿子 ,二个女儿,二女儿已去世,姥姥姥爷也不在了,姥姥先去世了,最近姥爷也走了,大儿子现在说姥爷去世前有遗嘱,但只有大儿子在场,其他子女都不知情,并有邻居作证,有录音,有录像,有姥爷的手印.这样的遗嘱生效吗?二女儿的孩子还有继承的权利吗?
如果遗嘱是你姥爷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使没有录音、录像作证仍可生效。虽然立遗嘱时只有他大儿子在场,同样只要是你姥爷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影响遗嘱的生效。
由于二女儿先于你姥爷去世,她的孩子有权代位继承二女儿应当继承的份儿。 前提是你姥爷的遗嘱中有他的份额。退一步说,如果你姥爷的遗嘱因为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那么按照法定继承,二女儿的子女当然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具体法条如下:《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
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全部
如果遗嘱是你姥爷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使没有录音、录像作证仍可生效。虽然立遗嘱时只有他大儿子在场,同样只要是你姥爷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影响遗嘱的生效。
由于二女儿先于你姥爷去世,她的孩子有权代位继承二女儿应当继承的份儿。
前提是你姥爷的遗嘱中有他的份额。退一步说,如果你姥爷的遗嘱因为不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那么按照法定继承,二女儿的子女当然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具体法条如下:《继承法》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
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
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
、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
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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