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后的合伙人在退伙之前的债务问
答:您好!关于您所提的问题,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您所遇到的是有关合伙债务的承担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7。 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全部
答:您好!关于您所提的问题,解答如下,仅供参考
您所遇到的是有关合伙债务的承担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7。
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
”之前购买您货物的是他们的合伙人之一,并且购买货物是用于他们的合伙经营,因此即使他已经退伙,该合伙人应当承当偿还您债务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5。
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未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合伙人在民事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合伙人人数众多的,可以推举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推举诉讼代表人,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如果他们的合伙有字号,您可以以该字号为被告;如果他们的合伙没有字号,您可以以他们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您的权利。
预祝您的问题早日解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