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待业保险基金失业后应如何申请
因各地存在着差异性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规定凡属辞职(失业)人员自解除劳动合同起60日内必须作失业登记并发放失业救济金,超出60日才作登记的只给予登记,但不发放失业救济金。
发放标准:一年工龄给予两个月的补助。 (具体每月发放金额各地有所不同,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得出)
提供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照片等。
经办过程:
到当地的人才中心(劳动就业局),领取相关的表格如实填写后,办理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 即可按月领取。具体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全部
因各地存在着差异性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规定凡属辞职(失业)人员自解除劳动合同起60日内必须作失业登记并发放失业救济金,超出60日才作登记的只给予登记,但不发放失业救济金。
发放标准:一年工龄给予两个月的补助。
(具体每月发放金额各地有所不同,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得出)
提供材料:
1。解除劳动合同书(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照片等。
经办过程:
到当地的人才中心(劳动就业局),领取相关的表格如实填写后,办理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
即可按月领取。具体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第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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