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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屋租赁甲乙方出现争议找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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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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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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