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
2018-05-25 20:41:57
:住院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在起付标准以上至年累计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90%;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65%(二级医院为75%)和5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减半执行。 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展开]
:住院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在起付标准以上至年累计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90%;在市内和市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为65%(二级医院为75%)和5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分别减半执行。
年累计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医保基金住院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在市内、外医院住院,办理转诊手续的,学生少儿统一为300元/次、其他居民统一为600元/次;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执行。
22、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在门诊上有什么待遇?答:门(急)诊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年累计在800元(含800元)以内的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为50%;在市内、外医院就医,办理转诊手续的统一为4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减半执行。
超过800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