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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尿素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缴增值税?

公司批发、零售尿素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免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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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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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文件第一条第四款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化肥的范围包括:化学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料、微量元素肥、其他肥。    化学氮肥,主要品种有尿素和硫酸铵、硝酸铵、碳酸氢铵、氯化铵、石灰铵和氨水等。
  可见,贵公司批发、零售尿素为化学氮肥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免税化肥产品范围,可申请享受免征增值税待遇。办理手续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二)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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