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的烦恼他是2005年8月离婚,
其实在我眼里看来,楼主你第一怕的你老公前妻回头来找他寻事闹事,这样你们的生活会受到她的牵连。第二个烦恼的是你现在的心理已经不平衡了,因为你觉得自己做的事对得起你老公的前妻却得不到她的认可和理解。 第三个是你们今后的经济问题你产生质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依照上述规定,如果楼主再遇到骚扰侵害时及时通过110报警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对于你老公的前妻电话骚扰可以采用录...全部
其实在我眼里看来,楼主你第一怕的你老公前妻回头来找他寻事闹事,这样你们的生活会受到她的牵连。第二个烦恼的是你现在的心理已经不平衡了,因为你觉得自己做的事对得起你老公的前妻却得不到她的认可和理解。
第三个是你们今后的经济问题你产生质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依照上述规定,如果楼主再遇到骚扰侵害时及时通过110报警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对于你老公的前妻电话骚扰可以采用录音方式,也可请邻居或居委会的人员到家中,充当证人;并且保留她给你的消息,作为证据。
对这种行为我认为通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比进行民事侵权诉讼效果要好的多、简便的多!不过最好的办法还是和解,毕竟要考虑她女儿的承受能力,孩子还小,涉及婚姻的事真的很无奈。
对于第二个问题这里我想说由于楼主一次失败的婚姻对现在的幸福会更加珍惜,会更看中你老公对你的评价,所以你一直努力的付出着,但却得不到他前妻的认可,并因此而更敏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对于你老公的前妻她想来就哭着来,想骂你就骂你把你当什么了?别搞错她现在的立场。而楼主你现在要做的只有三点:在她面前尽量的表现和你老公感情的融洽,要自然,不要做作(这一招是气她,她就是愿意看到你和你老公吵架,她觉得有机可趁,你不能上她的当);在她面前尽量的表现对孩子的关怀,要自然,不要做作(让你老公觉得你胜似孩子的亲生母亲,他会感激你而厌恶前妻);不妨向老公提起前妻对你的种种谩骂与侮辱,把你自己所受的委屈告诉你老公,激起老公的对她的仇恨。
另外一定要温柔加甜言蜜语的对待你老公。在这件事情上,最关键的就是你老公的态度,他如果确实和前妻没有什么了,那个女人终有一天累了,她会明白这样做其实只是徒劳。楼主你在这件事上表现的非常大度,我相信你老公也是心知肚明的。
第三个就是你们婚后的经济问题和孩子抚养经济问题。我想其实这些在离婚的时候法院都会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酌情处理的。仔细看了下楼主的问题,不知道05年9月到12月份你老公是按照多少比例来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呢?如果法院是判决一年交纳3600元的话,那你也没什么好气的了,《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由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裁定。
作为公民我们要服从判罚。如果是你老公前妻想多要的话,我觉得我也是无能为力,因为在《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为孩子的母亲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你当时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应付目前的生活开支,对方还可以要求你支付的,法院毕竟在这方面会多考虑弱势群体,希望楼主也能想通、明白,在处理经济问题时你们不占上风,如果能换位思考的话,楼主或许你能理解你老公前妻的心情,有时候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啊。
希望我的一席话能给楼主多少带来点帮助,就如楼上所说知足者常乐。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