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劳动纠纷

也不交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这符合劳动法吗

做了一年公司都没给签合同,也不交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这符合劳动法吗不签合同就不交上海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且公司有规定,做够一年就有7天的年假,可是当时我们外地的几个小女孩都没签合同,做够一年了,以没签合同为由,我们就没有那7天的年假。请问这符合劳动法吗?

全部回答

2007-03-07

0 0

你好!不符合劳动法!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不可以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要签定正式的用工合同,并为员工缴纳国家规定的"三险""一金",并要补交试用期的!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的,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劳动部门会处罚该单位的!

2007-03-07

33 0

如果你每次领工资有工资单就是事实合同,可以起诉公司。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劳动纠纷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