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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可以作为前夫的保险受益人吗?

2006年,我与丈夫李某协议离婚,之后李某与张某结婚。2008年5月,李 某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去世,保险公司通知我去领赔偿金。原来李某曾在这家 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险,保险受益人是我,根据保险合同,我将获得10万元 的赔偿金。但张某认为我与李某已经离婚,这份人身险的受益人应该是她。请问: 离婚后我还可以作受益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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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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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 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 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你与李某离 婚后,李某并未通过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即默认其原先指定的受益人现在仍是 合法的受益人,该受益权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所以你仍然是这份人身 险的受益人,10万元保险赔偿金应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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