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你自己列出的计算公式是错误的,请再次核对。基本养老
保险补缴计算办法,应为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缴费比例×补缴系数,也就是说不能用753*30%*1。
3*12,你用的753只是月交费下限。我们这04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交费下限与你的相同,那么月平均工资应为1377,所以补缴2004年01-12的养老保险正确的计算公式为:1377(补缴时上年度月社会职工平均工资) X 0。
600(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 X30%(缴费比例)X1。3(补缴系数)X12(月数)。得出的数位3866。616,与你提供的社保办数据略有一点差距,这个误差是正常的,之所以会算出不同的金额是因为我们用的计算器在计算时会有小数点后位数限制,不同的计算器位数限制也不同,所以会因小数点最后一位的四舍五入问题出现计算误差,另外目前社保系统默认的是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保留到角),而在计算过程中又有两次四舍五入的过程,所以在计算后出现的误差是正常的。
此外,我在附上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方法
一、计算方法
1.补缴金额: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2.个人帐户金
个人帐户金=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11%×补缴系数。
3.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
个人缴纳部分=补缴时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的欠缴指数×个人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4.计算个人帐户金和个人帐户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公式中的应补年度不得早于1 996年。
5.补缴金额累计计算。
二、欠缴指数
欠缴指数=当年欠缴基数总额÷当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1997年底前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需要补缴的,先用职工应补年度的实发工资除以当年的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确定欠缴指数,然后进行补缴。
三、补缴系数
补缴系数起点为 1。 1,补缴的时间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 。逐年计算。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