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我的一
首先要 按图索翼, 中国的婚姻法 是最基本的讨论部分。。。
现在的婚姻法修订本是 在1980年的基础上更新完善的。。。。。
所谓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 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全部
首先要 按图索翼, 中国的婚姻法 是最基本的讨论部分。。。
现在的婚姻法修订本是 在1980年的基础上更新完善的。。。。。
所谓 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指: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定归一方所有的除外);
对于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平等处分的权利。
对归属夫妻个人所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第三十号法释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所以现在问题焦点就是 你朋友所购的股票 是否是 共同财产呢??
他觉得公司的前景很好,就买了这一万股。不久后,他结婚了。从这里的叙述,我可以说,你朋友的股票是 结婚前买的,那么这个应该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没有分给他妻子的义务。
。
还有,既然是离婚,这就是一件民事案。 那么也要遵循民法之条款。。。
这样就给你朋友的个人财产的保护多了一点点理由。。。
但这些都只是我们这方的想法,辩方的律师不是吃闲饭的, 他的干涉会让你的证据显的不那么充足。
。。。
因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这里严重阻碍你朋友。。
它将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列入了 共同财产的范围之中, 前提是只要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所以,如果你朋友在这上面做文章的话,那么法院对你们最好的判决
也就是,分配股票份额了。。。
其实换个角度去 打官司 也许可以胜。。。 这些我见多了,很多律师从是正理不成的时候去抓歪理。
。 通过歪理来 证明正理的不可执行性。
谁提出离婚的?? 如果是你朋友的话,那成功率不高了。。。。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上述原因导致离婚,提出损害赔偿的:
1、 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
2、 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
3、 必须是在提出离婚时提出,即:离婚才能提起赔偿,赔偿必须在离婚的前提下提出,只提赔偿不提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 必须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不能向第三方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
这些都是绊脚石哦。。。。。。。。。。。。。。。。。。
所以,如果是你朋友提出离婚的,千万要防着这些因素。。。。。。。
还有就是,现在新出台的 物权法 也许给了你们一个成功的希望。
。。
想办法 让你朋友的官司,涉及到 物权法中来,这样还有点办法,,
我只能给你这么个主意,具体的方法 还是要找律师的。。
我不是律师,只不过我爸爸 在法院工作, 我对法律比较感兴趣,也知道点皮毛而已。
。。 也可以开发点新思路出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