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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销商标由谁提起?

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销商标由谁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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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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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注册之后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 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 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前面所说的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 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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