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县域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一)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行政许可证、核准书或备案书、环保许可证明等;
(二)公司制企业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出资协议等;
(三)公司制企业章程对借款有限制性条款的,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借款意见书;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对借款有限制性条款的,须提供全部合伙人同意借款意见书;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预留印签;
(五)能证明应收账款合法权利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发票、货运单据、验收清单或入库单、记...全部
(一)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特殊行业需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行政许可证、核准书或备案书、环保许可证明等;
(二)公司制企业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出资协议等;
(三)公司制企业章程对借款有限制性条款的,须提供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借款意见书;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对借款有限制性条款的,须提供全部合伙人同意借款意见书;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预留印签;
(五)能证明应收账款合法权利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发票、货运单据、验收清单或入库单、记账凭证、质检单或定金证明等辅助证明材料,与买方出具的《确认函》所列权利凭证相符);
(六)应收账款对应的商务合同;
(七)有关历史交易和应收账款结算记录方面的资料;
(八)近三年财务年报与近期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
(九)经营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额度 经营行应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应收账款数额和核定的质押率,在客户统一授信额度内,结合生产经营计划、交易履约能力、资信状况、负债承受能力、还款能力和买方支付货款方式、买方付款记录等因素核定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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