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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流出人口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南京流出人口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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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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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婚的需要携带《结婚证》,并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合同》;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婚育证明》一般有效期为3年,已落实绝育措施的持证人,《婚育证明》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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