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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集体户口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南京集体户口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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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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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周一-周五办公时间为9:00-12:00,15:00-18:00,周六办公时间为9:00-12:00,14:00-16:00。周日不办公。   到达北京东路63号的南京市人才交流中心,首先凭本人身份证去户籍挂靠柜台把户籍卡借出来,交了挂靠费借到明年年底,然后签个字,就可以了。
       之后到档案托管柜台,把你事先准备好的下面4样东西交给工作人员。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2 刚刚接出来的本人户籍卡(原件);   3 夫妻双方任一方的结婚证(原件);   4 在南京人事人才网站(www。
  njrsrc。com)上下载并填写好的的《婚育证明基础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在这里有两处特别需要注意:   1本人的工作单位一栏,如果你现在所在单位还是当初挂靠的那一家,那么表格左下角的“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居委会意见”一栏必须加盖这家单位的公章;如果你现在所在单位不是当初挂靠的那家了,则需要当初挂靠的那家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和现在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有这两张证明,“工作单位活现居住地居委会意见”一栏加盖现在单位的公章也可,加盖居委会的公章也可。
       2 生育状况一栏,如果你现在怀的是第一胎,要勾“未育”而不是“初育”。   把上面这几样东西交给柜台,他们会开具一张“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证明”,以证明你是初婚未育的。
  注意:这张就是你的准生证,非常重要!   拿着这张证明到太平北路120-1号的梅园街道,说明来由,她们会给你以下两个地址让你去盖章。     1 后宰门富贵巷18号208室,海英小学旁边。
  在这里加盖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办事处的章;   2 珠江路455号(玄武区区政府)15楼1513室。在这里加盖南京市玄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章。   注意必须按照1和2的先后顺序。   盖好这两个章之后,复印四份东西:   1 本人的身份证;   2 本人的户籍卡;   3 盖好章的“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证明”;   4 夫妻双方任一方的结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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