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申请执行交纳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申请执行交纳费用的标准是什么?

全部回答

2018-04-20

6 0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仲裁机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申请执行费按下列标准交纳: ①申请执行案件。
  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  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②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保全财产的金额或价额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千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
  5%交纳。 ③海事海商案件。申请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纳1千元至5千元;申请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每件交纳500元;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按申请限制数额的1%交纳,但最低不少于500元。
     申请费用执行一般是由申请人提交,按照执行案件的金额确定申请执行的金额。执行案件的期限一般是从申请法律文书产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算起开始算起。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