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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应由商场承担吗?

租柜台者杳无踪迹,赔偿责任应由商场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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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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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由商场向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从李某的情况可以看出,李某到商场购物,在没有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租赁服务柜台购买了一件不合格的西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凡是出租柜台的承租者在租赁期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若消费者找不到承租者,无论对消费者的行为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出租者都有先行赔偿消费者全部损失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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