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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告诉我医疗保险补缴没意义,是这样吗?

我去年9月进入公司,公司说从11月给我交医疗保险,但今年9月,公司突然告诉我由于社保局的失误,我得医疗保险一直未交,然后告诉我从这个月重新给我交,我问是不是应该补缴,公司行政说,从这个月交和从去年补缴效果一样,从去年补缴会多交一部分钱,但现在刚刚改成既交既生效,因此效果是一样的。这种说法对吗?我从现在交真的是受益了吗?(少交了一年钱)如果不补缴我有什么损失?如何要求公司补缴?请热心人回答,谢谢! 我现在北京海淀一公司工作,另外,我是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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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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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期间的医疗保险是以“年”为经办单位的,也就是说,只要你缴纳了医疗保险费,那么当年发生的医疗支出就可以报销(一部分),从你所说的情况看,去年9月到现在,你并未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所以这段时间内的医疗保险是否补缴,影响不大; 职工退休后是否能享受医疗保险,各地规定不同,但一般都会有最低缴费年限的限制,也就是说,都会要求职工退休前缴纳医疗保险达到一定的年限,而你单位去年9月至今未缴纳医疗保险费,会使你的缴费年限少一年(当然了,未必正好因为这一年使得你的缴费年限达不到要求,呵呵)。
    。

2006-09-14

你所提及的问题,公司的答复是对的,由于你属于初次参加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不必补交的,即交即可以生效的,补交也没有什么意义。不补交对于你本人并没有什么损失。 由于你属于外地农户,所以公司只能为你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006-09-14

看来你是年轻人,少交一年没什么问题,但你的公司是否已经从去年9月起就扣除了你个人应交部分?如果已经扣除了,就应退还给你(估计已经扣除了)。在你达到退休年龄前,根据各地规定不同,要累计交20~30年,在退休后才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险而不用交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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