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点麻烦咯,现在女友提出跟我分手,分手附带条件是还需要我给她赔偿,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经常打架,我当然也打了她,她也把我给砸的全身都是伤疤,现在她去法院控告我说我虐待她,需要我给她赔偿经济损失费。还有医疗费等。跟她在一起大约有两年了,在这两年里面都是我在上班她在家,所有的花销都是我出,而竟然这样她还是背着我和别的男人上床,在那次后我们经常打架,试问我应该赔偿么??而且分手是她提出分手,而且是她又一次背着我回家相亲完了来问我要精神损失费。
我跟她在一起我从来没有注意收集什么证据 什么花销,可是她从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将她为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记录在案,而且都留有证据。试问我应该怎么做呢?谢谢 如果描述不清楚 朋友可以说我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