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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南宁怎么办理居住证…我上网查了找不?

请问在南宁怎么办理居住证…我上网查了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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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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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居住证   第十一条 《居住证》发放对象为本市依法申报了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来本市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按照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有关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办理居住证。
     第十二条 《居住证》登记内容包括:   1、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   2、持有人户籍地址;   3、持有人公民身份号码;   4、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   5、居住证号、有效期限、签发日期、签发机关、持证人的免冠一寸彩照。
       第十三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3、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集体宿舍寄住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二)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有关人员还应当提供其它材料。   1、属人才。   ①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②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南宁市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③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及父母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2、属从业人员。
       由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结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岗位上岗证书。   3、投资创业、文化艺术创作、个体经营的人员。
     ①市发改委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②企业和个体工商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③本市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④税务部门登记证明。     4、属投靠、就读人员。
     ①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②在本市就读,须提交本市大、中专校院出具的学习证明;   ③在本市培训学习的,须提交本市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受理《居住证》申领时,应当对申领人所提交的申领材料进行核对,确认申领材料齐全的,应当向申领人出具受理回执,申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居住证》申领后,应当对申领材料进行审查,核准申领人的居住登记录入信息,符合申领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领人发放《居住证》,不符合申领要求的不予发放的,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领人,有特殊情况的,通过开启绿色通道,在受理当日工作时间内办结。
       第十六条 本市《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制,《居住证》遗失的可申请补领,居住证严重损坏或者居住证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收取《居住证》工本费,补领或者换领《居住证》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工本费由持证人承担。
     望设为有用哟!@~~!~。

20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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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表》(用中文填写)和一寸红底彩色证件照片4张;   2、国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国外人员有效护照复印件或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绿卡复印件;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证明或港、澳、台居住证明复印件;持中国护照者应提供出国前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需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国(境)外人员和留学生出具教育部门有关权威机构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验原件);   4、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技能鉴定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验原件);   5、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邕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验原件);   6、本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7、聘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在本市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本市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出具的用人证明书复印件(验原件);   8、用人单位集体申领《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9、在广西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投资的验资报告、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员工花名册和工资表发放表复印件)(验原件)。
       办事流程   1、申领人登录广西人才网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报系统》,网上提交申请;   2、南宁市人事局受理点在网上对申领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确认,将结果在网上告知;   3、申领人到南宁市人事局审核受理点提交相关材料;   4、南宁市人事局审核受理点将申领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表》打印一式3份,并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开具受理凭据,明确通知审批认定结果的时间;   5、南宁市人事局审批后,将审批认定的结果通知申领人,批准同意申领的,告知到南宁市公安局领证的时间和地点(时限:10个工作日);   6、申领人携带身份证件,到南宁市公安局户政处领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注: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申领人携带相关材料,可直接到南宁市人事局人才流动管理科办理相关申领手续。 (若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记得点击下方【有用】哦!谢谢就不用点击啦!)。
  

2013-09-03

130 0
到公安局去办,带上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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