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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哪位办了南宁居住证了?

请问哪位办了南宁居住证了?麻烦告知所需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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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8-27

225 0
现在还有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工作证明。

2013-08-26

254 0
    第三章 居住证   第十一条 《居住证》发放对象为本市依法申报了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来本市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按照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有关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办理居住证。
     第十二条 《居住证》登记内容包括:   1、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   2、持有人户籍地址;   3、持有人公民身份号码;   4、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   5、居住证号、有效期限、签发日期、签发机关、持证人的免冠一寸彩照。
       第十三条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3、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集体宿舍寄住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二)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有关人员还应当提供其它材料。   1、属人才。   ①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②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南宁市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③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及父母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2、属从业人员。
       由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结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岗位上岗证书。   3、投资创业、文化艺术创作、个体经营的人员。
     ①市发改委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②企业和个体工商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③本市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④税务部门登记证明。     4、属投靠、就读人员。
     ①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②在本市就读,须提交本市大、中专校院出具的学习证明;   ③在本市培训学习的,须提交本市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公安派出所受理《居住证》申领时,应当对申领人所提交的申领材料进行核对,确认申领材料齐全的,应当向申领人出具受理回执,申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
       第十五条 公安派出所在受理《居住证》申领后,应当对申领材料进行审查,核准申领人的居住登记录入信息,符合申领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领人发放《居住证》,不符合申领要求的不予发放的,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领人,有特殊情况的,通过开启绿色通道,在受理当日工作时间内办结。
       第十六条 本市《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制,《居住证》遗失的可申请补领,居住证严重损坏或者居住证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可以申请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收取《居住证》工本费,补领或者换领《居住证》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工本费由持证人承担。
    (如若,您对我的答复满意,请选择“对我有用”,谢谢您的采纳。)。

2013-08-26

255 0
    1、《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3、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集体宿舍寄住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有关人员还应当提供其它材料。   1、属人才。   ①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②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南宁市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③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及父母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2、属从业人员。
       由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结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岗位上岗证书。   3、投资创业、文化艺术创作、个体经营的人员。
     ①市发改委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②企业和个体工商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③本市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④税务部门登记证明。     4、属投靠、就读人员。
       ①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②在本市就读,须提交本市大、中专校院出具的学习证明;   ③在本市培训学习的,须提交本市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赠人玫瑰 手有余香,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请选择“对我有用”,非常感谢您的采纳!)。
  

2013-08-26

255 0
    1、《流动人口暂住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   3、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或居(村)委出具的集体宿舍寄住证明等。
     4、18-49周岁的申领人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     (二)除上述基本材料外,有关人员还应当提供其它材料。   1、属人才。   ①本人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证书或能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业能力认定书、个人收入证明等;   ②期限为6个月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在南宁市投资创业的申请人、提交投资或者开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③人才的配偶须提供结婚复印件(验原件),其子女及父母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2、属从业人员。
       由市劳动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证明,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参加本市结合保险的缴费记录,从事特殊工种的还须提供岗位上岗证书。   3、投资创业、文化艺术创作、个体经营的人员。
     ①市发改委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②企业和个体工商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③本市综合保险缴费记录;   ④税务部门登记证明。     4、属投靠、就读人员。
     ①夫妻投靠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投靠子女或父母的,须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②在本市就读,须提交本市大、中专校院出具的学习证明;   ③在本市培训学习的,须提交本市教育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匿名用户

2013-08-26

224 0
需要身份证及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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