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没收学生的物品违法么?违反那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这样的:
作为一名老师,其完全可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采取任何有利于督促学生学生同时又搞好课堂纪律的手段。对于有违反纪律行为的学生,大可对其进行警告或是并通知其家长,但不一定要没收其价值不菲的物品是不是?从法律上来讲,这涉及到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无法律明文规定并经过一定的程序保障,老师的这种行为就是非法剥夺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进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发生的。
如果没收了,完全可以采取交给家长这种手段进行对学生的学习监督。问题在于老师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有的老师据对他的学生说贵重一点的就将给学校。 那我的疑问是:1,不贵重的老师如何处理?有一个什么样的界限来区分贵重与不贵重...全部
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是这样的:
作为一名老师,其完全可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采取任何有利于督促学生学生同时又搞好课堂纪律的手段。对于有违反纪律行为的学生,大可对其进行警告或是并通知其家长,但不一定要没收其价值不菲的物品是不是?从法律上来讲,这涉及到财产的所有权问题。
无法律明文规定并经过一定的程序保障,老师的这种行为就是非法剥夺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进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发生的。
如果没收了,完全可以采取交给家长这种手段进行对学生的学习监督。问题在于老师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有的老师据对他的学生说贵重一点的就将给学校。
那我的疑问是:1,不贵重的老师如何处理?有一个什么样的界限来区分贵重与不贵重?2。学校的有关部门又是对这些学生的财产进行如何处理?保存起来,等到学生毕业,再给学生?将东西上再继续上交上一级主管部门?还是把它们私下分了?
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上述情况都有可能发生。
诚然学生的违反学生纪律的行为不对,老师有义务和责任进行对学习的在学校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没收财产这种作法有什么规章可循呢?
但是如果因为学生在课堂上听MP3打手机就把个人财产一句话就没收了。
我想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赋予任何一位教书育人的老师这样一种近似的行政处罚权。我想问的是:纵使你学校有任何规定,但是这个权力是谁授予的呢?即使象楼上所说的交给学校保管,那这又同现在一些执法单位乱罚款之后交给国家,然后国家又返回来交给这些单位消费又有什么区别?这是一种集团性的有失公平与正义的不道德。
是一块法律没有触及的地带
物品的没收有没有一个合法合情合理的解决流程,物品到底最后去了哪里?
如果是没收了再交给学生的家长,那无可厚非,问题是物品在经过有的老师没收了,是上交了还是据为已有?
这一方面的黑幕存在不存在?
至于没收学生的财物触犯了哪一条?对于这一块,法律确实是一个真空。
但是从任何一条法律上,包括学生制度和规章上都不可能规定老师有这种处罚权力。
这只能说是我国长期以来对学生进行管理的一种野蛮手段,至今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而已。而我相信,其中的一部分老师也许从中将学生的东西据为已有了。
这是很不道德的一件事。
至于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我想应该是先向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反应。
第二,在一定的影响下,学校完全重视了这种事情存在的普遍性,将对制定相关条文进行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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