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津,我们公司在04年成立,在04年年底公司投资人撤资,造成工资发不出来,我们大家一直撑到05年7月,之间又接了一些活,所以发了两个月工资,05年7月北京总公司接手,但是也没支撑多久,于05年11月接手人跑了,我们又失业了,到05年年底公司把东西都卖了,营业执照现在也卖了,由另一个人在天津开公司了,现在还欠我工资2万多元,我想把钱要回来,请教懂法律的专业人士,我该怎么办?公司在05年7月北京公司接手之前层打过欠条,但是后来由于北京公司接手,欠条没发到个人手中,现在我手里有欠条,但是没有盖公司公章,请问可以怎么办获得工资?
问题补充:
我们的欠条上没有公章,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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