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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过两个小孩都没活成的情况下,可否再生第三胎(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

一对国家双职工夫妇,在生过两个小孩都没活成的情况下,可否再生第三胎(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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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7

0 0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都可以申请再生育。更何况你姐姐的情况,严格的讲,你姐姐第一个孩子出生后死亡,第二个流产根本没有出生,尚属无子女的情况,完全可以生育孩子,并不需要申请批准“再生育”手续。

2006-04-18

54 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你姐和姐夫虽然怀孕过两胎,但没有子女。按上述法律规定,绝对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第三胎)。

2006-04-17

42 0
这位朋友,以你说的情况,你姐现在还没有小孩,前两次只是怀孕而不是生育,所以现在等于一胎也没生,所以,这不是能不能生第三胎的问题。

2006-04-16

53 0
生过两个孩子都没成活,等于现在还是无子女,国家政策所指的一胎,并不是指生过几次孩子,而是指出生后存活着的子女。你姐姐只是生过两次孩子,现在完全可以生第三次,只是看看准生证有没有过期,如果过期了,向当地的计生部门要求再补发就可以了。最后祝你姐下次好运!

2006-04-16

25 0
级别:新手 4月16日 20:47 当然可以 ,这属于无孩

2006-04-16

41 0
当然可以!!因为前两个都因为意外没有要成,当然可以去当地居委会或单位申请头胎生育指标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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