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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

去年7月份我在一家厂里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今年3月申请工伤赔偿,现在我辞工申请已到期,但是现在公司拒绝支付我一次性伤残和就业补助,理由是要等社保站的赔偿结束后再支付,请问这是否合法或者合理呢?公司有权这里办理呢??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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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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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伤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如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给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你的情况看,你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已经申请了工伤赔偿,但是还没有批下来,在为个时候你申请辞工是不十分明智的。  因为工伤的赔偿金额是按你的工龄来计算的,如你提前辞工将可能减少工龄,那就意味着将会减少赔偿金额,你岂不是亏了吗?我不知道这里是否还有其他过节,但至少就这事而言,公司的做法有利于你。
   。

200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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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和公司要他拒绝支付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请他们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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