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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应当享受知情权?

  我所在单位现以客户投诉为由对我进行了辞退处理,但我个人认为这种理由是站不住脚的,他们不能因为有客户投诉就不分青红皂白处理我,即使有投诉也应该调查情况是否属实,即使属实也应该分清是有理投诉还是无理投诉,是否是捏造事实。
  我觉得很不明白,我想知道投诉的具体情况,但他们以保护客户的权力为由拒绝透露情况,现在我对是否有投诉这件事怀有相当的疑问,因为我前两天得罪了领导,我怀疑他们是故意捏造事实来对我进行陷害,请问我应当享受知情权吗?如果我不能直接知道关于投诉方面得具体情况,应当采用什么手段来搞清事实的真相呢?。

全部回答

200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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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陈述,你所说的“单位”应该是企业类的单位。而你所在的企业无论是公有制(国有、集体),还是私有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等),在你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后,未有法定的原因,单位是不能单方随意解除合同(辞退员工)。
   职工严重违规违纪的确是单位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针对所有性质企业的《劳动法》及针对公有制企业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也对此予以明确。  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问题上,职工和企业不仅是一个不平等的管理关系,更是一个平等的劳动合同关系。
  因此企业有义务明示处罚依据——包括向你出示合法合规的企业规章制度,及你严重违规的证据。否则,仅以保护商业秘密和客户秘密为由暗箱操作便属于违法违规,侵犯了员工的劳动权。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在辞退通知作出的60日内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还可以在裁决书送达15日内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注意,无论在仲裁庭还是法庭上,企业有出示处罚依据举证的义务,并且证据要确实充分并被裁判方采纳,否则企业就要承担败诉后果。

2006-03-15

35 0

对的,你有知情权。不行就找劳动监察部门,找他们评理去。怕他不成?

2006-03-14

35 0

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诉,不过被辞退以后要付给你三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

2006-03-14

65 0

    1。你有权知道被辞退的原因!否则你所在的单位无权辞退你,因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是符合《劳动法》和满足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或者是单位按规定正式行文的规章制度规定的辞退员工的条款。
  即使你的所作所为符合解除或辞退条件,单位在此前也需事前与你面谈告知,并就客户投诉进行核实。   2。你若不符合辞退条件,则你单位违法,你可首先向劳动仲裁庭提起仲裁(收到辞退文件的60天内),如不服仲裁裁决,可向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3。你可申请法院判决原单位根据你在原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并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你可申请法院判决原单位根据你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尚余合同期的期限赔偿违约金。

2006-03-14

35 0

保障自己的权利,先去劳动局投拆吧

2006-03-14

65 0

在我认为社会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也不用刻意去强求什么真实状况,去寻找别的工作吧!这样的公司也不用继续呆着了!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让职工发展、进步!只要自己心知肚明,那些不清楚的事实早晚会浮出水面,早完得到自己应有的报应!继续走自己的路,别让该公司的这个举动,成了你人生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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