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赎回时按照份额进行赎回,未结转基金收益处理办法因部分赎回和全部赎回而略有不同。
例如:2004 年7月1日某投资者持有华夏现金增利基金50,000 份,2004 年7月1 日至7 月15日其账户中累计未结转基金收益为100 份,2004 年7月18 日该投资者提出赎回申请:
(1)部分赎回:当日申请赎回40,000 份,即确认赎回金额为40,000 元。
2004 年7月19 日该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还剩10,000 份基金份额和基金收益100 份,剩下的这部分基金单位10,100 份仍享受天天分红的待遇。
(2)全部赎回:当日申请赎回50,000 份,注册登记人接到赎回申请后就将自本月第一个工作日至赎回申请日期间的未结转收益一起作赎回处理,即确认赎回金额为:50,000+100=50,100 元。
提示:周五赎回不含周六、周日二天的基金日收益,只能获得周五当天的收益,所以,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尽量不要选择在长假前一天赎回,可以选择提前一天赎回,或者选择在长假后第一天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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