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申请成功后创新基金项目和高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二份,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 。。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二份,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二份(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全部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二份,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
。。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二份(网上审核通过后请打印并盖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申报时请携带原件);
上一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各二份,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指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各二份(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
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提供占全年总收入35%以上的软件销售发票清单二份(列出的清单中自产软件销售金额要占到软件销售总金额的50%以上),并根据网上回复信息提供指定的自产软件发票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二份,加盖财务章;
上一年度12月份科研开发成本明细帐帐页最后一页复印件二份,加盖财务章;
大专以上人员的名单二份,加盖人事章或公章;
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
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
,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
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
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
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
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创新基金 企业申办条件
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由中方控股(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仅申请海淀区创新资金的企业可不受中方控股条件限制,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二、企业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其中:向中关村科技园申报的企业应当为“中关村科技园高新技术企业”,向海淀园管委会申报的企业应当为“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您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同时,企业管理层应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持续创新的意识。
三、企业规模(职工人数)不得超过50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应占员工总数的30%,直接从事研究的科技人员不能低于总职工人数的10%。
除了以上几点外,须证明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资产负债率合理,同时每年用于研究的经费不得低于销售额的5%。
创新基金 项目申办条件
首先,您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符合国家及北京市产业、技术政策需要;技术含量较高,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同时要有创新,创新性较强。另外,知识产权清晰,不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
一、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为企业自主研发所产生的项目。
二、项目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需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并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三、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要求。
申报中常见问题
1.申报创新资金过程中,企业在网上注册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企业在网络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证明等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委指定的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
如注册信息有变化,服务机构需确认后重新激活。
2.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时间通常在什么时候?
答: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时间通常在每年的3月—5月间。
3.为什么申请北京市创新资金需要先进行注册?
答: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的工作要求,创新基金管理采用网络工作系统进行。
为加强与科技部创新基金的衔接,北京市创新资金在项目申报时,需要企业先进行注册和身份认证。
4.北京市创新资金与科技部创新基金有什么区别?
答:资金来源不同,北京市创新资金来源于北京市财政,科技部创新基金来源于中央财政。
企业只有获得北京市创新资金的立项支持后,才能申请科技部创新基金资助。
5.申请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是否要先通过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的审核?
答:创新资金立项项目中符合国家创新基金条件的将由北京市科委统一推荐至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
6.何种企业不能申报北京市创新资金?
答:(1)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
(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
7.北京市创新资金优先支持的项目有哪些?
答:北京市创新资金优先支持的项目有八类:
(1)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企业的项目;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的项目;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项目,在国际市场 上有较强竞争力并能出口创汇的高技术项目;
(4)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产、学、研和创新的项目;
(5)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内的在孵企业的项目;
(6)在北京市重点领域开展的高技术服务项目,包括设计创意行业;
(7)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8)企业间的合作项目,特别是大企业带动小企业的科技项目;
8.企业有多个项目,能否同时申报?
答:不能。
同一个企业,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如果有项目在执行过程当中,也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必须等到项目验收后才能根据执行情况确定是否能够申报。
9.北京市创新资金的资助方式有哪些?有什么区别?
答:北京市创新资金资助方式主要有两种:无偿资助类型和贷款贴息。
无偿资助类项目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开发及中试放大阶段的资助,要求申报项目的企业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实施周期在2年以内。
贷款贴息主要用于项目的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小批量生产,要求申报项目有银行贷款或有贷款意向,新增投资额度在3000万元以下,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
10.北京市创新资金的工作程序是什么样的,包括哪些环节?
答:创新资金工作程序主要包括5个环节:网络注册—提交材料—评审立项—资金拨付—监理验收。
企业首先登陆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
innofund。gov。cn )进行注册信息填写,经过服务机构确认后获得创新资金申报资格。然后企业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11.对在申报北京市创新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及项目执行不力的企业有哪些处理措施?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北京市科委有权利中止合同,对项目进行清理并追缴资金:
(1)申报材料有重大弄虚作假情况;
(2)不配合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理;
(3)不按照北京市创新资金管理方法相关条款使用资金,存在套取国家财 政经费的情形。
对北京市创新资金项目执行不力的企业,分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验收合格的企业,拨付全部余款,当年可以申报新项目;
(2)验收基本合格的企业,拨付余款的60%,当年不能申报新项目;
(3)验收不合格或者结题的企业,没有余款且三年之内不能申报新项目;
12.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
答:中小企业创新资金申请项目的项目实施周期根据资助方式不同而项目实施周期不同。
无偿资助类项目实施周期在2年以内,不得超过2年。而贷款贴息类项目则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三年。
一般项目50-100万
重点项目100-200万(针对第二次申请的企业)
外加地方配套基金
企业只有2次立项机会
创新基金代表国际政策和资金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立项的得到国家认可。
获得国家创新基金,提升企业品牌效应,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无形资产增加。
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也都看好创新基金这块“金字招牌”。
在超过95%的企业中,创新基金常常是企业获得的第一笔国家政府资金资助。
在创新基金的示范作用下,立项企业不但获得了创新基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支持,而且受益于政府基金的信誉,更易于从资本市场和其他资金渠道融资。
如果你们是第一次申报,那么申报的就是一般创新项目类别
具体申报流程:
1、登录创新基金网站www。
innofund。gov。cn,登录“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委托机构(或主管部门)填写你们所在地的科技局。注册过程中,选择“申请技术创新项目”,不要选择“申请资金补助项目”。
2、从未注册的企业,请注册并填写完整真实信息。
注册后,委托机构为您审查通过后即开通帐号。要问清楚是否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进行核对。
3、回到创新基金网址页面点击登录,申报地区,选择你所在的省(市),然后凭注册用户和密码进入填报。
4、网上填报提交前,企业可打印申报材料(核对版)进行核对。
网上最终提交后,须打印申报材料(正式版)上交。正式版为有创新基金水印版本。
5、打印正式版本后,和所需附件装订(或根据你所在地区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后上交。所需附件包括近两年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核心资质认证材料(如各种证书),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文件,等等。
具体材料和需要何种附件,以当年申报的创新基金通知为准。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