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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和土地买卖

我一个亲戚把自己的房子和田地卖给了不是本村的人。但是卖出去,自签定合同一年后,买家把户口转进了房子和田地所在的村里了。现在面临拆迁问题,我亲戚能要回土地和房子吗? 也就是他们在买方的户口还没转进土地所在的村里之前,两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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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1

547 0

    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耕地问题,一是房屋问题(包括宅基地)。 农村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任何人都不能“卖”,自留地也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于“买家”现在也是该村村民,因为“买卖”获得了使用权,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及房屋一般也不能买卖,但房屋的产权已转移给“买家”。   对于农村的征地补偿,也分两方面,一是土地的补偿,这是补偿给村民里面,而不给个人。二是附着物的赔偿,是赔给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的。
  也就是说,自留地上的东西(树林等),以及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属于“买家”的,拆迁补偿费也归他所有。

2013-04-11

531 0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他有权要回房子和田地的。 2.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2013-04-11

544 0

··你们当时的所谓的土地房子买卖合同是违法的,无效的,自开始时就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归村委会调整,看来,村委会并没有认可,即便是买主迁回户口,也不能这么买卖合同有效。 可以要回原来的房子。 但,见利忘义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人家的经济损失。 因为,合同无效主要是卖主造成的。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2013-04-11

530 0

有权利要回房子和田地。 没有过户之前土地使用权都归属你亲戚。 不过你们家如果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子和田地,要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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