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印花税,炒股要交印花税吗
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1。 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共列举了13类。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便是其中之一。 印花税由应纳税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具体地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
2。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科按所载...全部
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1。
征税范围及纳税人。印花税的课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应纳印花税的凭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共列举了13类。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便是其中之一。
印花税由应纳税凭证的书立人或领受人缴纳,具体地说,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缴纳,如果立据人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缴。
2。税率和计税方法。房屋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科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3。减税、免税规定。房屋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纳印花税。
4。纳税地点、期限和缴纳方法。
印花税在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时缴纳,合同在签订时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在立据时缴纳。
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整个缴纳完税的程序是:在凭证书立或领受的同时,由纳税人根据凭证上所载的计税金额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相当金额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凭证的适当位置,然后自行注销。
注销方法是:可以用钢笔、毛笔等书写工具,在印花税票与凭证的交接处画几条横线注销。不论贴多少枚印花税票,都要将税票予以注销,印花税票注销后就完成了纳税手续,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一个时期,以便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检查。
对有些凭证应纳税额较大,不便于在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完税的,纳税人可持凭证到税务机关,采取开缴款书或完税证缴纳印花税的办法,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一、什么是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
它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
二、什么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所列举的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
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对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立帐簿人和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委托第三者代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应负责贴花,代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三、什么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条例列举征税的凭证,未列举的不征税。列举征税的凭证共五大类:
(1)10类合同,即:①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②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④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⑤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⑥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 同。 ⑦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⑧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⑨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⑩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3) 营业帐簿,包括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设立的各种帐册。
(4) 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5)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四、什么是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1)按比例税率计税的凭证,其计税依据是:购销合同为购销金额;加工承揽合同为加工或承揽收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收取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承包金额;财产租赁合同为租赁金额;货物运输合同为运输费用;仓储保管合同为仓储保管费用;借款合同为借款金额;财产保险合同为保险费收入;技术合同为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产权转移书据为所载金额;(这里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额,并不是实际结算金额)。
记载资金的帐簿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总额。股份制企业按"股本"与"资本公积"总额。
(2)按定额税率计税的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的件数。
五、印花税应纳税凭证应于何时贴花?
印花税纳税凭证应在凭证的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具体地说,合同在签订时、书据在立据时、帐簿在启用时和证照在领受时贴花。
六、哪些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细则列举免纳印花税的凭证有:①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③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七、印花税应纳税额尾数及起点是怎样规定的?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时,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八、印花税纳税人的违章如何处罚?
印花税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
(第六十四条的具体规定: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B、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处罚规定(第六十三条的具体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伪造印花税票的,适用《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的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的具体规定: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纳税人违反以下规定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处罚规定:1)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2)违反《印花税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明确规定的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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