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营单位发当依法院,人民法院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 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ren人有其他 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这是对经营单位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他人财 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称的“依法”, 是指依照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的规定。 民法通一百零六 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季的,应当 承...全部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营单位发当依法院,人民法院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 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ren人有其他 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这是对经营单位 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他人财 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称的“依法”, 是指依照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的规定。
民法通一百零六 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季的,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生产经营 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侵犯 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承 担“赔偿损失”责任。
这里的“人员”是指一切因事故而伤 亡的人,既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也包括在生产安 全事故中伤亡的其他公民。“他人”则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以 外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与生产经营单 位的生产安全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生产经营单位 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不能通过和从业人员签 订“生死合同”等方式,免除或者减轻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 任。生产经营单位不履行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或者其法定代 理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 依法予以裁决。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生产 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强制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或者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依据职权,采 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我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 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 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 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的程序是:人民法院首先应当向生产经营单位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赔偿责任。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方予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 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 人的财产。为了切实保障生产安全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法还规定,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j,生产 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仍然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其赔 偿责任并不能免除,而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受_人发现 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人民 法院应当根据受害人的申请,及时予以强制执行。这条规定 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是相衔接的。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仍然 不能完全偿还债务的,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被执行 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