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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你好 我与前男友退婚 之前男方给了10600得彩礼 现在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钱(彩礼以全部退回)另加10000元的损 你好 我与前男友退婚 之前男方给了10600得彩礼 现在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钱(彩礼以全部退回)另加10000元的损失费(未给) 双方写有欠条.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全部回答

2016-02-19

27 0
这样的协议是法律不保护的,因为这是不正当的,法律只保护法律上规定的条例

2016-02-19

26 0
损失费是不需要给的。

2016-02-19

26 0
没有的,青春损失费可以一分不给的,这个不合法的。

2016-02-19

26 0
如果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我觉得在法律上也是证据啊

2016-02-19

41 0
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一般认为婚后一年可以不退还彩礼 而您已经退还彩礼 所以另外的一万元是无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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