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东莞如何享受一类特定门诊待遇呢?

东莞如何享受一类特定门诊待遇呢?

全部回答

2018-02-13

62 0
     一类特定门诊参保人凭身份证、社保卡、《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到“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就诊,在门诊挂号处领取门诊处方(处方上加盖“特定门诊”章),就诊后再收费处办理结算及医疗费报销手续。
     因病情需要,经“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同意,一类特定门诊参保人可转诊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诊够药。  参保人转往已联网的“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诊、购药时,凭身份证、社保卡、《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及《特定门诊转诊告知单》可现场结算,属于个人自费及个人支付部分由参保人现金支付;转诊到未联网的“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参保人现金支付后30天内备齐门诊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参保人需留存收据/发票的,应自行复印)、有效处方原件(要求处方与收据/发票相对应)、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必须提供门诊处方复印件,注明各项目收费金额,加盖医院收费章)、检查及化验结果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特定门诊转诊告知单》、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回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